位置:首页 > 入院指南

入院指南+

入院指南

一、 入住条件:
面向全社会开放,凡是本人自愿、监护人同意、符合中福会养老院入院条件者,均可申请入院。
1、男性年满60周岁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;
2、无传染病、精神病和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;
3、老人及其家属无隐瞒老人病情的;
4、担保人需常驻本市,年龄未满65周岁,并在老人入住期间能承担经济连带保证责任,配合养老院管理。

二、 入院资料准备
1、《入院申请书》;
2、老人及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、户口本复印件;
3、原始病历卡、体检报告(如近期有住院情况的,需另附出院小结);

三、 入院须知
1、按要求带齐所需资料,如实告知身体状况和既往病史;
2、本院面向新入住老人实行“试住制度”,为期1-3个月,并可根据老人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试住期。对试住老人的服务内容按照正式入住时所需提供的服务项目执行。经试住鉴定为适宜入院住养的,办理正式入院手续。不适宜或者老人不愿意入院住养的,按规定结清试住期费用后及时离院;
3、入住老人需自带替换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。


入住流程





健 康 体 检 项 目 内 容



1、 肝、肾功能
2、 空腹血糖
3、 血脂4项
4、 血常规
5、 尿常规
6、 胸片
7、 心电图
8、 B超(肝、胆、胰、脾、肾)
9、 脑 CT
10、 骨密度
11、 视力、听力(眼底检查、眼压)
注:如遇身体特殊情况及病症,可另加项目。
胸片、肝功能两个项目的检查日期须是入院日期前的1个月内,其它项目须是在3个月内的才有效。
检查后体检报告需交予我院保健站存档,如身体状况符合入住条件的,我们将电话通知您来我院试住。


致上海中福会养老院住养老人家属的一封信

亲爱的住养老人和家属:
您们好!
上海中福会养老院,是中国福利会创办的一所老年福利事业机构,秉承宋庆龄先生的精神,坚持“实验性、示范性、加强科学研究”的方针,力求办成集生活、医疗、护理、康复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养老机构。
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,将您的长辈托付给我们。我们倡导“幸福养老”理念,致力于提高入住老人的幸福感,希望将最宝贵的东西给予他们,使住养老人对晚年生活感到幸福,真正实现乐享晚年。
优秀的单位文化是为院内入住老人营造“幸福养老”条件的必要保证,我院制定有相关的规章制度,规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廉洁自律,不得接受老人或家属的任何馈赠,也不得请托办事。同时希望通过您的配合,来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,并帮助我们监督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。
我院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您的支持与帮助,为营造优秀的单位文化,更好地为入住老人服务,使所有入住的老人都能幸福养老,希望您能积极配合我们工作,与我们一起携手,创建一流养老院。此致
敬礼。
上海中福会养老院
2011年11月1日

住 养 老 人 守 则


1、住养老人应遵守上海中福会养老院的住养守则。
2、住养老人之间应互相体谅、包容,不因个人习惯影响他人生活。
3、为避免安全隐患,住养老人需严格遵守《上海中福会养老院消防安全制度》与《上海中福会养老院使用小家电管理制度》。
4、为防止疾病传播,养老院严禁携带或饲养猫狗等宠物。
5、请节约用水用电,使用公用电器时应遵守院内的相关规定。
6、住养老人有责任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,不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、随意张贴。
7、住养老人有责任爱护公共财物,如因本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,需照价赔偿。不得擅自将报刊杂志、活动室桌椅等公共物品私自取回房间。
8、为了您和其他老人的健康,不提倡在室内的居室和公共场所吸烟。家属吸烟请移步户外。
9、出于安全考虑,住养老人如需外出,或者有亲友来访,请及时告知当值护理员,并做好相应登记。
10、住养老人之间不宜随便互换宿舍;不宜随意留宿亲友,如有需要请与护理部联系。
11、住养老人如有贵重物品,请谨慎保管;如有需要,可委托财务室统一保管。
12、养老院为住养老人提供了完备的休闲娱乐设施,鼓励您根据我院活动安排,结合本人身体情况,有选择地参与各项活动,发挥自身所长,享受健康多彩的晚年生活。
13、住养老人在院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老人或工作人员推销、售卖物品。
14、为您服务是工作人员的职责,随时为您提供帮助是我们的荣幸。院内工作人员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,欢迎住养老人配合并检查我们的工作。

扫码关注